中新网西宁9月24日电 (记者 孙睿)9月24日,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《青海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〉办法》新闻发布会。该办法已于7月31日经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,将于10月1日起施行。 图为发布会现场。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供图 实施办法共七章五十二条,重点完善工会组织建设、职工维权和普惠服务。针对网约车司机、快递员、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,办法明确,推动平台企业、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建立工会组织,吸纳劳动者入会;劳动者也可参加区域性、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或工作地、居住地工会。工会可代表职工就劳动报酬、劳动强度、工作时